在日常工作中,很多員工和企業會產生勞動糾紛,但通過與公司協商得不到有效的解決后,如果要走法律途徑,在向法院起訴時又被法院告知還不能直接起訴,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不過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勞動仲裁是什么?那么其程序與費用是怎樣的?需不需要請律師?律師費是多少?下面就請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也就是說勞動糾紛,你必須經過勞動仲裁這個程序后,在勞動仲裁機構得不到有效解決后,才可以向法院起訴,即勞動仲裁是確認勞動關系等涉及勞動合同的行政前置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勞動仲裁的基本程序如下: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那么,申請勞動仲裁需不需要請律師呢?首先需要明確一點,就是參與勞動仲裁是律師的一項業務范圍,是否聘請律師,取決你對法律的了解程度和你的經濟條件。嚴格意義上在勞動仲裁中還不算是打官司,如果自己懂這方面的知識可以不用請律師,不懂也沒關系,可以去勞動局咨詢下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按照他們的指導提交就可以了,這個階段一般不需要聘請律師。
如果你比較忙,事情比較多,那也可以請律師直接給你解決,不需要你自己出面,目前來講,請律師需要多少錢,每個律所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但總體來看,可以參照如下標準:
1、聘請律師的訴訟費是根據要委托人的訴訟管轄地點、委托人的案件證據是否充足及復雜程度、工作任務量的多少,再結合國家相關法律機構規定的案件的委托收費來評估律師費的。訴訟費由原告預交,判決后由敗訴方承擔,雙方都沒有完全勝訴的,則按比例承擔。
2、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經與委托人協商同意,可以實行風險代理。風險代理收費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這種付費方式,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擔風險,如果官司輸了,代理費就不用支付。
當然,上述費用僅為律師代理費,在仲裁中花費的其他費用,如交通費、郵寄費、住宿費等費用,不論官司輸贏,都由當事人自己承擔。